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疾控〔2011〕12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卫人疾控〔2011〕10号)的要求,定于10月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
采用《深圳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2011版)》(医疗卫生部分)(深卫人疾控〔2011〕5号)。
二、评估时间
定于10月18日至21日开展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三、评估方法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组织评估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中心、职业病防治院、精神卫生中心和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派专家参与评估工作,专家名单见附件2。由评估组在各区随机抽取1家公立综合医院进行评估。
四、评估培训
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组织评估工作会议和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日程安排表
2.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专家名单
(联系人:逯建华;电话:0755-25538412;电子邮箱:alvinww@163.com)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
质量整体评估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评估单位
| 评估人员
| 备注
|
18日
周二
| 上午
| 罗湖区
|
| 检查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
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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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盐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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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
周三
| 上午
| 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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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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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周四
| 上午
| 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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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 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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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周五
| 上午
| 龙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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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 坪山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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