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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疾控〔2011〕12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卫人疾控〔2011〕10号)的要求,定于10月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

  采用《深圳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2011版)》(医疗卫生部分)(深卫人疾控〔2011〕5号)。

  二、评估时间

  定于10月18日至21日开展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三、评估方法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组织评估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中心、职业病防治院、精神卫生中心和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派专家参与评估工作,专家名单见附件2。由评估组在各区随机抽取1家公立综合医院进行评估。

  四、评估培训

  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组织评估工作会议和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日程安排表
  2.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专家名单

  (联系人:逯建华;电话:0755-25538412;电子邮箱:alvinww@163.com)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深圳市2011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
  质量整体评估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评估单位

评估人员

备注

18日

周二

上午

罗湖区

 

 

检查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

2:30-5:30

下午

盐田区

 

19日

周三

上午

宝安区

 

下午

光明新区

 

20

周四

上午

南山区

 

下午

福田区

 

21

周五

上午

龙岗区

 

下午

坪山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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