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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管理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502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社会办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我市人口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人口宣教〔2011〕69号)和2011年8月16日六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出生人口性别比关系到国家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依然突出,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自觉地组织、支持、参与和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完善管理,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

  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把完善“两非”管理制度与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自身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建立打击“两非”的长效机制,完善预防及查处“两非”管理制度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着力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与指导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B超使用的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制度,要查堵漏洞,完善监管,形成体系,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加强监管,进一步抓好关键环节

  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做好日常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抓好以下关键环节。首先要做好宣传警示工作。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在超声诊断室、染色体检测室、药房(库)、妇科、产房等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时刻警示群众和医务人员,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其次要严格相关资质准入。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B超、染色体检查、引产手术、住院分娩等相关服务项目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严格准入标准,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开展相应业务。各机构应对妇产科、B超室等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上岗前应鉴定相关责任书。再次要把好胎儿性别鉴定和引产手术关。各级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根据实际,制定专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经省卫生厅批准的单位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实施机构三名以上产前诊断小组成员集体审核,集体出具医学诊断报告,该报告需经实施机构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后才能发放给受检者。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接诊引产孕妇时,应查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终止妊娠的证明。最后要落实《深圳市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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