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深农通〔2011〕139号)
各区经促局,光明、坪山新区经服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1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工作,现将《深圳市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区属企事业单位请于2011年11月 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各区经促局(经服局),请各区经促局(经服局)于2011年 11月 14日前将筛选审核后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和渔业局(一式3份);市属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请于2011年11月 14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和渔业局(一式3份)。逾期不予受理。
市农业和渔业局咨询电话:农业处82001978、畜牧处82001971、渔业处82001700、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82001967、局办公室82105184
附件:深圳市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深圳市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和资金使用方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农业科技创新,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以生物育种为主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以及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和农业扶贫项目,以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以生物育种为主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二)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重点支持无公害和有机蔬菜种植、无公害畜牧和水产品养殖领域的科技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三)农业扶贫项目
重点支持深圳市在湛江开展的对口扶持农业开发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设立的农业企事业法人单位,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事业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二)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以上(农业扶贫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