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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市)、各有部门(单位)要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关键环节入手,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在研制环节,要继续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在生产环节,要实行属地监管,严格检查药品生产条件,加强药品生产动态监管;在流通环节,要突出重点品种,调整监督抽查品种,加大抽验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药品市场秩序。
  四、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努力探索“两网”(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新思路,将“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将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纳入责任目标体系,建立县(市)、乡(镇)、村(居委会)三级责任体系,力促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供应网络协调发展。要加强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特别是发挥好“两员”对药品购进主渠道的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农牧区药品市场的局面;要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进药主渠道的监管工作,紧紧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鼓励区域内有固定场所、有诚信、有规模的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确保农牧民用上质优价廉药品。要大力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和药品法律法规进农牧区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快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各县(市)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要加快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地区药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药品安全问题。要加强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六、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准确把握、有序展开”的原则,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与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牧区群众掌握鉴别假劣药品知识,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参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关心药品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药品相关行业协会在诚信建设、行业自律以及推进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正面报道,及时发布药品安全信息,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引导公众消费选择。要鼓励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公众参与的市场流通监管体系,健全药品安全领域政府与消费者的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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