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组织开展奥运期间、地区“日全食观测活动”暨旅游文化节期间和农牧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5月底开始,由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县(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奥运及地区“日全食观测活动”暨旅游文化节期间和农牧区的食品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5月底,组织开展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商店和餐饮店食品安全大检查。
6-8月,组织开展旅游景点、农(牧)家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农(牧)家乐,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地区“日全食观测活动”暨旅游文化节期间食品安全。
9月,组织开展“十一”前的节日食品安全质量大检查,确保节日饮食消费安全。
10-12月,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期间各族农牧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是明确职责任务,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根据地区行署《
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2007]33号)精神及部门制订的食品安全监管5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今年地区各部门的职责任务。
地区农业局:抓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向广大农民宣传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科普知识。继续推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工作。全面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防止农产品污染。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品种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严格查处非法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农药、禁用化学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面掌握和了解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及相关企业的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突出对小企业、小作坊、非法加工窝点等无证企业的查处。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的过期食品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形成全方位食品生产立体监管网络。通过采取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合格的食品进入流通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