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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

麻阳苗族自治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06年7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严格矿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切实解决我县当前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决定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连斌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付家敢、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滕建贵任副组长,县监察、财政、公安、工商、国土、安监、环保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指导整顿和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制订整顿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解决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滕建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动我县矿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的新路子。全面遏制和纠正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资源、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矿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业权市场日益规范,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根据我县实际,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以铜、钎、钒等为重点矿种,以吕家坪镇、江口墟镇、大桥江乡、长潭乡、尧市乡、黄双乡、郭公坪乡、石羊哨乡、舒家村乡等9各乡镇为重点区域。

  为加速我县生态示范县建设,国道、省道两侧第一道山体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砖瓦窑、河道采砂石,以及绿溪口乡、隆家堡乡、高村镇、岩门镇、江口墟镇、吕家坪镇、黄双乡、兰里镇路段及河道属重点整顿范围。

  三、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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