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危险化学品安全
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重点整治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加油站点,严厉打击私藏民爆物品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各项工作管理规定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完善防范措施,提高防御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七)校园安全
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和整治,消除威胁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重点突出学生行车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和学校安全管理等四个环节的检查整治工作。坚决制止三轮摩托车、报废面包车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幼儿和学生;对学校校舍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完善,属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教育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要对校舍进行整修或重建;要认真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和安全投入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安全畅通,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学生防范交通事故、溺水、食物中毒、电击、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知识。
(八)建筑安全
指导、督促建筑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施工活动,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整治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安全教育措施不到位以及安全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隐患,对施工企业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等危险的措施不力、装备不齐或达不到相关标准的,要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王新林任组长,县安监局向宽龙、县政府办张建国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安监、公安、交通、工商、教育、国土、农机、质监、商务、工业、交警、消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宽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安监局(电话:58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