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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麻政办函[2007]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今年来,我县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多发的趋势,减少事故死亡人数,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7〕9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整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明确阶段任务,突出重点隐患检查和整治,把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对象和范围

  (一)道路交通安全

  加大道路交通违章纠察力度,严肃查处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乘驾人员不戴头盔等违章违规行为,加大事故多发路段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坚决停业整顿;对于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格交通运输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运输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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