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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法制

  1、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办法。

  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在做好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基础上,在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领域、行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2006年,在全县危险行业选择1-2个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摸索经验,再进行推广,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上台阶、创水平。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乡镇政府于2007年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各行政村要配备安全生产专干,乡镇及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干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发证,实行持证上岗。

  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推行安全员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按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安全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按不低于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三)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靠科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每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亟待解决技术难题的攻关,重点解决矿井水害防治、顶板灾害治理以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技术等突出问题,以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2007年底正式确定研究课题,2008年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2010年底提交科研成果。

  (四)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从2007年开始,县、乡镇分别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站和技术装备计划,对现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还要建立快速反应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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