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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麻政办发[2007]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一、前言

  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目前,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全县安全生产底子薄、基础差,安全投入少、欠账多,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状况仍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观。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决定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必然要经历一个认识、提高和主动改变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决定了必须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总体安排部署。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特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2006-2010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指导全县“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委、县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全县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和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使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尤其是近3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重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农用车船、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都得到了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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