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保险经营公司。按照省、市文件规定,我县水稻种植保险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麻阳县支公司经营(以下简称中华保险麻阳支公司)。
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
(一)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与中华保险麻阳支公司设专户管理,分账核算。
(二)定期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五、试点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覆盖面广,操作难度大,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成立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周生杰同志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邓辉平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局、中华保险麻阳支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农业局,舒黎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县人民政府确定县农业局为全县水稻保险投保人,代表县人民政府办理水稻保险投保和理赔等相关手续。
(三)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决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保。为确保按时完成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县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了乡镇年度考核范围。
(四)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县宣传部门要把宣传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列为当前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农业保险;同时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宣传发动,并作了全面部署。
(五)因地制宜选择投保模式。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选择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保的模式。
(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把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农业灾害鉴定技术服务和农险查勘定损工作。县水利、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以便及旱防范,减少农业损失。财政部门负责认真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监督等工作。
(七)中华保险麻阳支公司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要从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积极稳妥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要增加网点,组织客户专职服务工作组,上门服务,使农户了解熟悉国家农业保险的各项政策和保险条款、业务流程,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要夯实承保基础工作,履行保险条款和应尽义务。四是要诚实守信,准确、及时、合理地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