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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庆建设项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9月10日-28日)

  阶段任务:

  1、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项目组织领导。

  2、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等贯彻危房改造工作精神,宣传危房改造工作意义,动员各单位、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支持,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

  3、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前期摸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上报危房改造《摸底登记表》。

  要求:各乡镇务必于9月28日前上报《摸底登记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残联服务大厅)。

  (二)确定对象阶段(2007年9月29日-10月15日)

  阶段任务:

  1、对各乡镇上报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的家庭状况、经济状况进行逐户调查核实,确定建房实施对象。

  2、召开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会议,下达建房任务到乡镇。

  3、县人民政府分别与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县庆建设项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项目资助对象职责负总责,监督落实。

  要求:1、公开、公平、公正确定建房实施对象;2、乡镇明确联络员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0月15日前报县残联)

  (三)帮助建房阶段(2007年10月16日至12月10日)

  阶段任务:

  1、实施对象户填报《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补助呈报审批表》,随表交建房申请书、户口册或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无证的请到残联大厅办理)各一份。(10月25日前由乡镇统一上报县残联)

  2、督促建房对象建房。

  要求:1、审批手续齐全。2、层层督促,做到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建房图纸规划到位,动员社会力量帮工帮料到位,建房进度督促到位,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实施任务。

  (四)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12月11日至31日)

  阶段任务:

  1、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财政、残联、扶贫、民政、国土、房产、建设等部门进行逐户检查验收。

  2、验收合格后,统一挂牌“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一次付清建房资金。

  3、收集资料,填报数据库相关表格,上报省市残联及中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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