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9月10日-28日)
阶段任务:
1、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项目组织领导。
2、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等贯彻危房改造工作精神,宣传危房改造工作意义,动员各单位、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支持,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
3、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前期摸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上报危房改造《摸底登记表》。
要求:各乡镇务必于9月28日前上报《摸底登记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残联服务大厅)。
(二)确定对象阶段(2007年9月29日-10月15日)
阶段任务:
1、对各乡镇上报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的家庭状况、经济状况进行逐户调查核实,确定建房实施对象。
2、召开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会议,下达建房任务到乡镇。
3、县人民政府分别与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县庆建设项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项目资助对象职责负总责,监督落实。
要求:1、公开、公平、公正确定建房实施对象;2、乡镇明确联络员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0月15日前报县残联)
(三)帮助建房阶段(2007年10月16日至12月10日)
阶段任务:
1、实施对象户填报《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补助呈报审批表》,随表交建房申请书、户口册或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无证的请到残联大厅办理)各一份。(10月25日前由乡镇统一上报县残联)
2、督促建房对象建房。
要求:1、审批手续齐全。2、层层督促,做到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建房图纸规划到位,动员社会力量帮工帮料到位,建房进度督促到位,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实施任务。
(四)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12月11日至31日)
阶段任务:
1、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财政、残联、扶贫、民政、国土、房产、建设等部门进行逐户检查验收。
2、验收合格后,统一挂牌“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一次付清建房资金。
3、收集资料,填报数据库相关表格,上报省市残联及中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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