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庆建设项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麻政办发[2007]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庆建设项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庆建设项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落实县庆建设项目,逐步解决我县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依据《湖南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十一五”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公开、公正、公平界定资助对象,合理掌握建房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多方筹资、捆绑推进、规范程序、科学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
二、任务目标
2007年解决好12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任务。
三、实施对象
项目实施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
四、项目建设要求
1、房屋面积:建筑面积一般为50平方米左右;家庭人口较多的,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总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2、房屋结构:要求砖木结构平房,个别山区可因地制宜放宽为木质结构。
3、地面及墙面:①地面硬化(不可贴地板砖),内外墙面粉饰(不可贴瓷砖);②门窗齐全。
4、照片要求:用数码相机拍摄,图片清晰。新旧房屋照片均为正面全景(忌将残疾人摄入其中),新房脚手架拆除,可见统一标识。
五、项目经费
积极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省市县各级配套安排危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县残联按项目补助标准补助经费,并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次付清”的原则,逐户管理到位。
六、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