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11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1〕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哈密地区2011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哈密地区2011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实施方案
为推动地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顺利开展,确保2011年减排任务顺利完成,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依据
1.《自治区环保系统“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管理办法》;
2.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哈行办发明电〔2011〕23号);
3.《哈密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4.《关于哈密地区2011年总量计划制定情况的通报》。
二、工作内容
根据《哈密地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2011年地区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计为二氧化硫31732.78吨,氮氧化物31337.23吨,化学需氧量13094.81吨,氨氮1552.655吨。为实现总量控制目标,重点完成以下减排项目:
(一)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1.新疆哈密众鑫矿业有限公司烟气制酸工程;
2.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脱硫工程;
3.哈密市恒信热力供热公司烟气脱硫工程;
4.新疆双格热力有限公司烟气脱硫项目;
5.巴里坤汇友化工12万吨/年硫化碱转炉尾气除尘脱硫治理项目;
6.新疆腾翔镁制品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7.巴里坤县老化工区7家硫化碱企业22台短转炉的拆除;
8.哈密电业局第一发电厂4×6MW发电机组关闭。
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9793.36吨,其中,产业结构调整减排二氧化硫3494.82吨,工程减排二氧化硫16298.54吨。
(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
1.巴里坤县老化工区7家硫化碱企业22台短转炉的拆除;
2.哈密电业局第一发电厂4×6MW发电机组关闭。
预计减排氮氧化物442.12吨。
(三)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项目
哈密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 940吨,氨氮347吨。同时,加快工业园区污水综合利用项目进度,提高污水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