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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配合哈密市开展供热计量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三、改造目标
  1、从2011年起,新竣工的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取消按面积收费,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收费方法以地区发改委批准的计价方法为准。
  2、哈密市“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36万平方米,其中:2011年完成节能改造17万平方米。
  四、17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室内供热系统改造及热计量节能改造。
  2、热源和供热管网平衡改造。
  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五、资金筹措方式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测算与归集,按照5:4:1的比例,即:市财政补助50%、实施单位承担40%、居民个人承担10%,进行各方筹措资金。
  经相关部门初步预算,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需280元/平方米(按照方案设计,以最终审计决算为依据,多退少补),按5:4:1进行分摊后,市政府给予140元/平方米补助、实施单位承担112元/平方米、居民个人承担28元/平方米。
  六、节能改造技术要点
  1、节能诊断:
  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前,先进行节能诊断,对抗震、结构、防火安全不能保证继续使用20年的建筑,不列入建筑节能改造范围。对拟改造的建筑,依据《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从围护结构和供热采暖两个方面进行节能诊断。
  2、节能改造标准
  依据建筑节能50%标准实施节能改造,在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时,同步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对围护结构符合节能50%标准的,应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计量改造。
  3、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围护结构主要针对外墙、屋面、外窗进行节能改造,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尽量减少或避免湿作业施工。
  (1)外墙节能改造:以采用外墙技术保温为主,选用成熟度高、耐久性长、投资成本低的EPS外墙保温技术系统,并按照防火要求分层设置防火隔离带。
  (2)外窗节能改造:将不节能的钢窗、铝合金窗,统一更换为满足外窗热工性能指标的单框双玻璃平开塑钢节能窗,提高外门窗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
  (3)屋面节能改造:根据既有建筑屋面防水的情况,选择直接做到直式保温屋面或翻修防水层后做到直式保温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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