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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3.完善劳资关系协调体系。建立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和谐劳动关系运行机制,加强劳动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落实同岗同酬、同工同酬平等待遇,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按照职工劳动报酬和企业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的要求,建立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工会和企业三方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切实改善职工生活条件,高度关注青年职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变化,更加注重人文关怀,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
  五、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快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24.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作为提升执政能力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全局性、基础性工程,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牢固树立“发展是生产力,社会管理也是生产力”、“发展是政绩、社会管理也是政绩”的理念,切实做到社会管理与经济建设并重,把社会管理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为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推动,市委决定,成立宿迁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领导全市的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承办具体工作的常设机构,核定专项编制,配齐配强人员,专抓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规划、推动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25.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尽快形成社会各方关心支持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服务优势,切实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统一,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自身优势,切实履行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大力培育行业性、区域性、枢纽型社会组织,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服务平台作用,广泛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举全市之力推进社会管理工作。
  26.实行项目化管理的推进方式。根据当前我市社会管理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具体的社会管理创新项目。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实行“五个一”推进模式:即每个项目明确一名市级领导挂帅、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制定一套工作方案、组建一个专门班子负责、落实一项财政配套支持资金,做到领导、经费、政策、人员保障有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将社会管理创新项目推进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采取专项督查、跟踪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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