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盐政发〔2011〕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加快发展创业投资,既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为进一步吸引和鼓励国内外资本投资我市新特产业和成长型企业,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对我市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根据《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第3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创业投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培育和引进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服务体系,优化和改善创业投资发展环境,有力推动新特产业和成长型企业做大做强,切实加快全市创新型经济发展步伐,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形成“政府创业资本为引导,社会创业资本为主体,境外创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格局,把我市建设成为创投资本活跃、创投人才集聚、创投环境良好的创新型城市。具体目标是:今年求突破,2011年,全市经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10家,资本规模达到10亿元,创业投资规模达5亿元,各县(市、区)实现创业投资企业零的突破;三年成规模,到2013年,全市经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30家,资本规模达到40亿元,累计创业投资规模达20亿元;五年上水平,到“十二五”末,全市经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50家,资本规模达到100亿元,累计创业投资规模达60亿元,形成一批业内知名度高、资本实力雄厚、管理运作能力强的创业投资机构,成为沿海发展创业投资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