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1〕2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川府电发电〔201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继续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当前,我市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充足,部分重要商品价格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价格总水平涨幅处于可控区间,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但当前全国、全省和我市价格总水平仍然处于高位运行,生猪、秋粮、蔬菜生产存在不确定性,劳动力、土地等成本压力持续增加,以及第四季度消费旺季的拉动等将进一步增加保供稳价难度,后期物价形势依然严峻,实现全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难度很大。为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继续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落实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认真组织好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努力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
二、大力促进重要商品供求平衡
一是要做好粮油收储和投放工作。继续做好粮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购销调运和市场调控。落实好国家确定的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强化完善大宗农副产品储备制度,抓好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工作,严格落实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市政府下达的储备任务。要提前做好保供稳价应急预案,细化生产、委托加工、调运、销售等环节工作措施,要安排好秋季尤其是重要节日消费旺季的市场供应工作,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价格稳定。
二是要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基本稳定。按照市政府的具体要求部署,尽快将国务院确定的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和补贴政策、强化信贷和保险支持、加强生猪公共防疫体系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等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引导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继续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政策,提前研究防范后期生猪价格大幅下跌的应对措施,抓紧修订《广元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防止生猪生产和价格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