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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律师协会关于我会秘书处在2009―2011年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获奖的通知

汕头市律师协会关于我会秘书处在2009-2011年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获奖的通知
(汕律协秘〔2011〕33号)


各律师执业机构:
  根据省律协8月15日下发的《关于公布2009-2011年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粤律协【2011】21号),经省律协九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九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我市律协秘书处被评为2009-2011年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先进集体,蔡银华、汤少新副秘书长被评为2009-2011年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先进个人。

  秘书处及两名个人在本次评选活动中能获得此荣誉,离不开上级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离不开全市各律师执业机构及律师对秘书处工作的支持。虽然秘书处和两名个人获得此荣誉,但离实际尚有距离,我们要把此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努力提高秘书处的整体素质与工作效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服务律师促进我市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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