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1年新材料产业专项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1年新材料产业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深府〔2011〕123号)和《关于印发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1〕124号),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新材料产业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领域。

  二、重点扶持专项

  (一)深圳市新材料产业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二)深圳市新材料产业工程实验室专项;

  (三)深圳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专项。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专项申请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核准)工作、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写或自行编写),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详见附件。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即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前,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有关附表(包括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材料登记表,见附件)等一式七份和电子文本(光盘)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西大厅31-32号)。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2107044 82107042

  附件:

  1.深圳市2011年新材料产业专项申请指南(略)

  2.深圳市新材料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3.深圳市新材料产业专项申报项目招标事项 意见表

  4.深圳市新材料产业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5.深圳市新材料产业专项申报项目材料登记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2
  深圳市新材料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制
申报专项类别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备案批准文号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单位:万元)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万元)2008年2009年2010年
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法定代表人电话 项目单位总资产   
单位注册登记类型 固定资产净值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银行信用等级 资产负债率   
自有资金 职工人数 上缴税收   
银行贷款 研发人员数 净利润   
有无银行承诺 申请政府补助(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该项目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助情况 其中新材料收入   
单位相关资质 项目所属领域 
知识产权状况(专利等) 
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目标: 
 
项目单位简介:(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企业特点、发展战略、单位在所属行业的优势及地位等,1000字以内)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