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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11〕2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落实《湖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现就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新形势下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职业培训对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 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扩大社会就业面和提升就业质量的重要举措; 是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人力资源强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 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市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途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省从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转变。
  (二)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原则,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健全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政策措施科学的职业培训新机制, 全面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劳动者。
  (三)职业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职业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围绕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培训质量,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努力做到5年内全省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至少接受一次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全省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0万人次。“十二五”期间,培训68万名技能熟练的城乡技能劳动者,以满足支柱产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培养15万名技艺精湛特别是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带动初、中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 逐步实现规模就业向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转变。
  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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