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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办等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3.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图书、文艺表演和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深化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农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二)努力扩大环境新闻传播影响力

  1.加强环境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培育环境新闻发言人;充分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和“两会”的新闻发布平台,积极构建环保系统新闻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设置议题,及时组织发布。

  2. 加强舆论引导。建立环境舆情收集机制,关注舆情动向,及时收集、分析区内外环境舆情,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重大环境舆情动向,有针对性地进行舆论引导。

  3.规范新闻采访工作。建立定期开展与媒体的沟通制度,完善新闻采访制度,明确采访程序,归口管理;积极受理媒体采访申请,做好记者接待工作;认真准备宣传材料,统一口径,专人专管。

  4.提高新闻传播能力。善用和善待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积极开展深度合作,不断提高传播能力;重视发挥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适合对外的各种介质的环境宣传材料,扩大环境信息的覆盖面;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加大面向全区的宣传力度,真实、客观报道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积极开展环境教育

  1.把环境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统一部署。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与各级文明办加强协调配合,探索把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方法和途径,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的思想内涵,有效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全民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

  2.加强环境基础、职业和社会教育。强化基础阶段环境教育,在相关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内容,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环境教育课堂;推进高等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将环境教育作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继续组织开展“绿色大学”创建活动。

  大力开展环保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对环保行业职业教育进行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政、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机制。

  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环境教育培训列入日程,制定年度计划,面向全社会开展培训,尤其要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增强企业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积极与各级行政学院和管理干部学院等沟通,举办环保科学研讨班或由环保专家开设专题讲座形式,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和学校教师,提高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认识和综合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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