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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

  --社会就业稳定充分。就业机会显著增加,就业服务大力改善,就业能力全面提高,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稳定性普遍增强,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全省新增城镇就业50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社会保障人人享有。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全省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增长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稳步提升,人民生活都有基本保障,困难群体都能得到及时救助,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条件显著改善,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收费规范合理,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住有所居”基本实现。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覆盖20%的城镇家庭,全省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139万套,全面实现中等偏下收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有保障,城镇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房有支持,各类棚户和危旧房片区改造全覆盖。
  --养老服务周到便捷。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得到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免费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城市所有社区和80%以上农村社区(村),养老机构床位数达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富民惠民。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富民进程,促进民生普惠共享,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改善物质生活与满足精神需求相结合,注重整体利益与关注个体权益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优先帮扶困难群体,切实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和人口增长,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民生幸福创造良好环境。
  --循序渐进,积极作为。按照“当前可承受、未来可持续”要求,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又主动担当、尽力而为,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确保民生幸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民生幸福工程每年都有新进展、五年实现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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