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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
(苏发〔2011〕22号 2011年8月19日)


  民生幸福既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胡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六个注重”最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实施“八项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决定》(苏发〔2011〕9号)要求,现就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实现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鲜明导向,以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为核心,以完善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协调发展,大力增加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努力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幸福江苏。
  (二)主要目标。围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生活,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到2015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基本实现,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显著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全面消除,相对贫困问题逐步缓解,中等收入者比重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达到时序进度,城镇、农村基尼系数分别控制在0.39和0.35以内。
  --优质教育公平可及。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服务平台更加完善,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公平有效保障,素质教育加快推进,教师队伍素质全面增强,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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