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从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周密部署。各地要利用历次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经验,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强化各环节的衔接,确保专项检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协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国资委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组织牵头作用。
(四)严格执法。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整改和处罚力度,确保专项检查效果。
(五)准确统计。各地要如实、准确统计填报各项数据,为上级掌握情况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六)按时上报。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材料和统计报表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联系人:唐良玉,联系电话:0991-3689753)。
(七)其它。专项检查中,各级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要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绝不允许有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
附件:1.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总工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
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文忠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肖 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贵春 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谢 蓉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史志昌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
阿不力米提·买合苏提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
邵海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艾尔肯·吾守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办公室主任
岳利强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