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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4、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各县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劳动力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要求,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按培训成果兑现培训补贴。为提高财政专项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阳光工程”的要求,实行培训机构先培训,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兑现补贴的制度。

  二、培训任务和培训内容

  (一)培训任务

  根据我区农村劳动力数量大,劳务输出任务重,群众参加技能培训积极性高的实际,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我区2005年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任务4万人,培训任务分配如下:平安县4000人,互助县8500人,乐都县8600人,民和县8200人,化隆县5000人,循化县3700人,地区本级2000人。培训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就业率达到90%,技能鉴定率达到25%。

  (二)培训对象:主要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培训机构要做好学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等工作,为学员培训和就业提供良好服务。

  (三)培训内容

  职业技能培训是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非农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全区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建筑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业、餐饮业及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密切的专业如农村“村村通”工程中家用电器维修工等行业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要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要以订单、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培训时间要求一般在15-90天。具体培训时间长短可按照工种岗位的职业技能要求安排。具体要求是:

  1、围绕市场需求培训。各县培训单位要结合就业市场的需求,分门别类,利用本县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岗位的要求,立足本地实际,确定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要坚持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提供相关场所安排学员实习,培训结束后经就业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就业训练合格证》,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2、围绕项目培训。

  3、围绕特色培训。

  4、围绕订单培训。

  三、培训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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