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国土资源局关于海东地区二00五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建议:在汛期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加强巡测,加强对拦洪大坝、公路、桥梁的防护,加大桥涵的过水断面,使洪水、泥石流的排泄畅通无阻。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在汛期安排值班人员昼夜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撤离险区人员并将险情上报有关部门。

  六、化隆县

  化隆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涉及以下乡镇:塔加乡、甘都镇、昂思多镇、谢家滩乡牙合村、初麻乡、石大仓乡、德恒隆乡、牙什尕、群科镇团结1村园艺场、雄先乡麻加村、查甫乡、沙连堡乡等,共有滑坡19处,泥石流8处。

  建议:对危险区未进行搬迁的村庄进行整体搬迁;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定期观察和巡测,如发现灾情立即疏散险区人员并立即将灾情上报有关部门。

  附:《海东地区二00五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贯彻实施意见

《海东地区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贯彻实施意见

  一、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把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

  二、各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年度防灾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监测预报、报警避让和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工作。

  三、各县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汛期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和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避灾力度。做到汛前防范检查,汛期避灾督查,提出防灾措施和应急避让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国土资源部

  值班电话:(010)-6612730

  传  真:(010)-6612729

  (二)省国土资源厅

  值班电话:(0971)-6156690

  传  真:(0971)-6156690

  (三)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