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关于上海市地下空间使用安全管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印发本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地下工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提高对地下空间使用安全管理百日督查行动的认识,加强领导,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各地下空间管理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工作,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合力督促地下工程权属单位和使用单位深入排查、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切实推进本市地下工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序、深入进行,有力推动“隐患治理年”地下空间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此次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本市地下工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专项行动与地下空间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专项行动与落实地下工程使用业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专项行动与地下工程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
二、主要目标
通过这次使用安全管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地下工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促进地下工程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构建地下工程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隐患治理年”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本市地下空间使用安全处于受控状态,提高城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奥运会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环境。
三、督查内容
各区县民防办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开展本市地下工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沪地空联办〔2008〕2号,以下简称沪地空联办〔2008〕2号)明确的范围和七项治理内容,全面开展地下工程使用安全管理百日督查。
四、督查职责
各区(县)民防办为本行政区划内民防工程使用安全管理百日督查的责任主体单位。要利用地下空间联席会议平台,主动牵头,协调各方力量,做好人员密集型普通地下工程的使用安全管理百日督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