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继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运用好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共信息亭、政务信息专刊、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公开政务。加大热线电话建设力度,加强行政机关与群众的对话交流。同时,推动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触屏式电脑查询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改进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新闻发布水平,推动各行政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开通政府与基层单位和群众的网上沟通渠道,密切政府和群众联系。加快网上审批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网上并联审批的有效途径。
四、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水、气、电、暖、公交、通讯、金融等行业和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
(一)安排落实好办事公开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要把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建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努力实现全面、全程公开。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将办事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单位整体工作的有机部分,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增强办事公开工作实效。
(二)突出重点。继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以及容易引发矛盾或滋生腐败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上学难、看病贵、水电气暖供应服务不到位”等,作为推行办事公开的重点,特别是要把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行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注重办事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明确办事公开的程序,细化公开的内容,使之既符合公用事业单位实际,又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目录,编制公开指南,规范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听证、咨询、公示、信息发布、投诉处理等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推行“一册两栏三卡”(服务手册、对内对外公开栏、便民卡、联系卡、承诺卡)的服务形式,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和收费标准。
五、加强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