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区和各县民宗局及伊协必须在朝觐工作开始前物色选拔得力工作人员,分别组成文秘财务组、朝觐培训组、行李托运组、交通安全组、人员接送组和出国带队组,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职责要求。各小组和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服从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认真负责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文秘财务组:主要负责朝觐人员的排队报名、政审体检、组织编团、召集会议、起草文件、编制分团名单等工作。
朝觐培训组:主要负责培训朝觐人员的朝觐、出国及旅行知识,协助办理注射疫苗、领取黄皮书等事宜。
行李托运组:负责联系预订车辆、托运行李,接送朝觐人员,发放行李卡,办理托运手续,提前将行李分批运送到机场。在机场收存、交还朝觐人员冬季服装。
交通安全组:主要负责朝觐人员乘车离开出发地时的交通秩序,沿途设卡杜绝朝觐人员亲友前往兰州中川机场送行,确保朝觐人员安全有序出境赴沙,并负责好把朝觐人员从中川机场接回出发地的交通秩序等工作。
人员送行组:主要负责朝觐人员的送行工作、车辆编号、安全乘车人员(按分团名册),并根据省伊协的安排和航排起飞时间做好朝觐人员的出境工作。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各小组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特别要预防车辆故障,保证交通畅通,杜绝送行人员前往机场,制造混乱场面。
出国带队组:主要负责朝觐人员的往返乘机安全、沙特机场入出境手续的办理、在麦地那的住房分配、参观圣地名胜古迹、组织统一乘车到麦加、在麦加的住房分配、组织完成副朝、正朝、辞朝等工作,及时处理朝勤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四、环节与要求
(一)报名排队
1、参加报名排队的朝觐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信仰伊斯兰教,未完成朝现功课,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明,年龄在8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自理能力。
(2)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3)必须具有足够的朝觐费用和保证家人正常生活的充足费用,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出具有关证明。
2、朝觐人员按《朝觐报名序列表》有关要求持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名排队。
3、二次朝觐人员不得再次报名。
(二)名额分配
1、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朝觐排队制度,朝觐名额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再自上而下逐级分配。分配名额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以增强名额分配工作的透明度。
2、各县民宗局在伊斯兰教斋月的前三个月,必须将所需的朝觐名额书面报地区民宗局。经地区民宗局提出意见报省宗教局审批。省宗教局下达本年度朝觐名额指标后,由地区民宗局根据各地报名排队的情况分配名额,各县按有关文件要求确定朝觐人员,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