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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应将安全防范意识、自护和自救能力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中。要通过利用各种会议、班会、黑板报、校刊、校内广播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普及各种安全知识,广泛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在校园营造“热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教育,要主动与公安、交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得联系,每学期对学生开设涉及治安、消防、交通、旅游、饮食、用药安全,防范诈骗、诱拐、劫持等方面内容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安全教育从小孩抓起,学校安全全民关注。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社会正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创建文明校园,努力使各学校校园充满文明、祥和、友爱的气氛,培养中小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综合整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区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虽然投入一定的资金对学校的危房、供电设施、火灾等安全隐患严重的教学设施进行了改造,但由于资金不足,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边远山区的一些农村中小学,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危旧房屋依然存在。因此,一方面,把学校防火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定期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同时,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增强师生消防意识。另一方面,中小学危房仍是危害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地、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对此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对查出的危房要分项目落实整改责任,对B、C级危房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对危及师生安全的D级危房,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封闭停用或拆除。对新建的校舍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认真用好国家和省上投入的危房、寄宿制学校等改造资金,全面贯彻落实《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方案》,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不断改善师生的教学环境和住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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