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治。完成海河医院三期、职业病防治院、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儿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扩建滨海新区传染病医院。(市卫生局牵头)
(6)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600万人以内。(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牵头)
积极探索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完善外来人口落户政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市公安局牵头)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市妇联牵头)
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扶持政策。加快养老福利机构和社区老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6万张。(市民政局牵头)
(7)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市民政局牵头)
做好人民信访工作,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市信访办牵头)
深入开展平安天津建设,完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牵头)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市应急办牵头)
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牵头)
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市地震局牵头)
提高气象综合观测和气象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建成功能比较完备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水平。(市气象局、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牵头)
完善城市防洪圈,完成独流减河、蓟运河干流等河道治理,抓好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实施海挡治理工程。加强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市水务局牵头)
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抗御火灾能力。(市公安局牵头)
全面推进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强化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加强市场监管。(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综合交通安全管理。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
(1)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深化"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不断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启动新市民教育工程、职工素质建设创新工程和农民素质培训工程。(请市精神文明办牵头)
(2)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成天津文化中心、天津文学馆、天津画院,新建和改扩建群众文化教育培训中心、民族文化宫、中国大戏院、曹禺话剧院、大天津杂技马戏城等重点文化设施。(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建设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文博事业,建设国家海洋博物馆等项目。(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档案事业,建设一批区县公共档案馆。(市档案局牵头)
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办好重大文化活动。(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
(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成为支柱产业。(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
建设国家级滨海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和研究院、中国3D影视创意园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级广告创意园、团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重点项目。(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
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艺表演、影视制作、图书发行等政策许可的产业领域。放宽演出市场准入,大力发展民营演出团体和民营经纪机构。(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
培育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天津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文化艺术品交易大厦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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