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完善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建设新家园、商业地产和大型公建项目。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牵头)
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政、养老、托幼、医疗、陪护、健身等社区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创意产业。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和工艺时尚设计。打造"商旅文"相融合的创意体验产业链。建设一批创意产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会展业。建成梅江会展中心二期,提升滨海国际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大型场馆的服务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发展会展服务机构。办好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展会。(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建设一批高档商务楼宇,打造一批专业特色楼宇。吸引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来津设立区域性总部和职能型总部。(市中小企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服务外包业。发展离岸外包,开拓在岸外包市场,壮大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高新区等服务外包基地和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加强服务外包中介组织建设,打造外包服务平台。(市商务委牵头)
推进南开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选择2至3个区县开展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编制服务业发展重点指导目录,制定和完善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推动大型制造业企业的内置服务功能剥离。(市国资委牵头)
(3)巩固发展都市型农业。
发展优质高效设施农业。稳定粮食生产,积极抓好"菜篮子"工程。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和种养殖业示范园。加快绿色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全市设施农业达到100万亩。(市农委牵头)
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优势种业基地。加强动植物细胞工程、基因工程育种技术的研究和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市农委、市科委牵头)
提升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建设完善市级和区县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市农委、市质监局牵头)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排灌泵站更新改造。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设施。(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国土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农户达到95%左右。(市农委牵头)
4.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生命科学与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等12个重点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开发。围绕航空航天、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14个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攻克一大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市科委牵头)
组织实施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和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牵头)
初步建成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聚集一批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水平海外研发机构。建设10个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12个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支持国家级和市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加强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市科委、市教委牵头)
建立和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做大做强技术交易市场。(市科委牵头)
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建设"创业之家",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市科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改革试点城市。(市科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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