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城乡统筹政策。
不断增加财政对"三农"投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市财政局牵头)
制定和实施扩权强镇、户籍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高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
(1)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航空航天产业。重点发展"三机一箭一星一站",形成航空产业体系和航天产业体系,建设国家级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石油化工产业。建设南港石化产业聚集区,完善四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实施中俄东方石化千万吨级炼油、中外合资百万吨级乙烯、南港公用工程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十大成套装备,建设以临港装备制造聚集区为龙头的国家级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做强中高级轿车,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建设国家级汽车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移动通信、新型元器件、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集成电路、软件、物联网、云计算、信息安全、光电子等领域,建设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生物医药产业。培育疫苗、干细胞等生物医药新兴行业,加快化学新药研制开发,推进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壮大医疗器械潜力行业,发展健康产业。建设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绿色电池、光伏电池、风能、核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建设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发展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金属材料和功能材料,建设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轻工纺织产业。重点发展白色家电、绿色食品、手表及精密加工、自行车、日用化学品、纺织服装、造纸包装、塑料制品、工艺美术九大领域,加快建设临港粮油产业园和轻纺经济区,打造国家级轻纺工业精品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十个国防科技工业技术研发平台,打造十个军民结合产业化基地,建设国家级国防科技工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合理引导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千亿元的企业集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现代金融业。设立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加快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产业金融、科技金融、农村金融、消费金融、航运金融和低碳金融。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建设金融特色服务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现代物流业。发展钢铁、煤炭、石化、生物医药等行业专业化物流,做大做强生产资料市场、综合消费品市场以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完善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专业化物流园区。积极扶持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推进物流标准化普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科技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一批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建设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增值业务和互联网业务。(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中介服务业。以会计税务、法律服务、咨询评估、人力资源等行业为重点,打造现代中介服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商贸餐饮业。建成津湾广场、泰安道五大院、银河购物中心等高档商业设施。提升改造和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扶持老字号和特色专卖店发展。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旅游业。建设和提升邮轮母港、航母主题公园、中国旅游产业园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旅游核心品牌和特色旅游项目。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开发旅游新业态。(市旅游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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