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转型。建设保税展示交易平台、保税期货交割库、免税商店等设施。(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交通港口局牵头)
完善大通关体系,加强天津口岸"一站式"通关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电子口岸功能。(市口岸办、市交通港口局牵头)
拓展"无水港"布局,推进港口功能、保税功能和口岸功能延伸。(市口岸办、市交通港口局牵头)
积极营造国际化的发展环境,提升滨海新区国际化水平,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4)加快建成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生态型住宅,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加快建设于家堡金融区、响螺湾商务区,形成现代化高端商务商业中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积极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建设和完善官港、北塘等森林公园。改善海河下游河口生态环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市海洋局牵头)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和谐社会首善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5)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全面实施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推进土地征、转、用分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市国土房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加快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2.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壮大区县经济实力。
(1)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加快建设小白楼、解放路、南站、文化中心等地区城市主中心和西站地区、天钢柳林地区两个综合性城市副中心。(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海河两岸综合开发,推进新开河、子牙河开发改造。(市规划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将海河两岸和文化中心周边、解放南路地区打造成高端服务业的标志性区域。(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提升一批总部经济聚集区、特色经济街区、创意产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发展楼宇经济,打造一批"亿元楼"。(市中小企业局牵头)
完善交通、居住、公共服务等各类设施,美化城市环境,着力提升载体功能、文化品位和宜居程度。(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区县经济。
大力发展区县工业,全面建成31个示范工业园区。(市中小企业局牵头)
加快发展区县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完成四批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试点任务。100万农民从分散村庄迁入示范小城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按照中等城市标准规划建设11个新城。加快中心镇和一般镇建设。(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每年创建100个以上文明生态村,全市文明生态村累计达到1300个以上。(市农委牵头)
(3)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道路、饮水、排水、电网、通信、垃圾收集及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水务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教育、基本医疗以及文化体育设施水平,积极推动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市农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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