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火灾事故的处置
发生火灾后,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报火警。
12.2火灾现场保护
火灾扑灭后,应组织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以便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12.3火灾事故处理
发生火灾事故的,行业、系统单位应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及内部的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同时,吸取教训,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3 消防档案
13.1一般规定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档案应由专人保管。
13.2档案内容
13.2.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a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法律文书;
c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f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装备配备情况;
g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h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i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3.2.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b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c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d有关燃气、电气设备监测记录;
e消防宣传培训登记;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g火灾情况记录和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4 消防安全经费
各级行业、系统单位应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管理、经营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经费列入财务预算,为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提供经费保障。
15 检查考评
各级行业、系统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评、评比内容,实行半年及年终考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