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
7.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a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等按要求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b应在明显的部位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防火门上设置警示文字和符号;
c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d禁止将安全门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e防火卷帘下方严禁堆放物品,消防电梯应具备迫降功能。
7.6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7.6.1一般规定
7.6.1.1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配置齐全,完整好用。
7.6.1.2灭火器应定期维修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每年应有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6.2灭火器管理要求
a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管理责任人;
b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照暴晒和强辐射热;
c灭火器应放置在指定部位,摆放稳固,不挪作他用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d经常观察灭火器压力表压力情况和其它构件,发现灭火器压力不足,喷射胶管腐蚀等,应及时到有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
7.6.3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a消火栓不应被遮挡、挤占、埋压;
b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c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d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
a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c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d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a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不应违章关闭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c应有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d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8 防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