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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川县委、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贯彻落实省政府研究支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三、强化生态建设。争取国家将张家川县未纳入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范围的森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加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保护工程的支持力度,增补遗漏项目,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在禁牧补助、牧草良种补贴、秸杆综合利用、草原生态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面给予张家川县一定倾斜支持。

  十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支持张家川县职业教育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根据中央政策逐步对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免费教育。统筹考虑阿阳中学建设与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支持张家川县城乡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十五、加强卫生事业建设。将张家川县列入全省医疗改革试点县范围。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张家川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医疗卫生信息网络、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和各级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加快建设村卫生室。

  十六、推进文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张家川县广播电视“西新工程”,加大广播电视事业费投入,支持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络和基层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加快乡镇文化站建设。鼓励建设张家川县回乡风情园,积极支持发展民族风情旅游。

  会议指出,支持政策和建设项目从2011年度开始实施。国家和省上对县级的支持政策和项目等,优先倾斜支持张家川县。本次会议确定的扶持政策不冲抵原有对张家川县的扶持政策。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支持张家川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一是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确定的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加快规划、环评、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并加强对市县的帮助指导,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需要报请国家有关部委争取的项目,要主动衔接,共同做好汇报争取工作,积极推动项目及时批复和落实。二是要认真衔接落实扶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等部门要对支持张家川县的相关财税、投资、产业发展等政策制定具体推进落实的办法,明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实施措施、完成时限等,靠实工作责任。三是要加强扶持政策和建设项目落实的督促检查。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等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帮助和指导天水市、张家川县落实好扶持政策。

  会议强调,天水市及张家川县政府作为支持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和项目执行到位。天水市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支持张家川县加快发展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天水市政府在安排资金和项目计划时,要向张家川县倾斜支持,指导帮助张家川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根据实际,制定出台强化发展的具体政策,积极推进省上扶持政策的落实;要加强扶持政策和建设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策和项目执行到位。张家川县要充实完善加快发展的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主动加强与天水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加快扶持政策和建设项目的衔接落实。张家川县要发扬自力更生、团结奋斗、艰苦创业的精神,在省、市加大“输血”力度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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