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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关于海东地区反假货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政府的领导下,与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紧密联系。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或不定期召开反假货币工作联络员会议,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反假货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全面落实和完成青海省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反假货币工作任务和目标,力争使我区反假货币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公安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以侦办大案要案和重点线索为突破口,在追查假币来源、端掉团伙窝点、摧毁犯罪网络上下功夫。检察机关要发挥监督职能,做好假币案件诉讼工作,防止出现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和重罪轻判等情况的发生。人民法院要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依法严惩制贩假币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对假币大案要案要公开宣判,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震慑犯罪分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打击假币工作的信心,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对农牧产品交易市场巡查的同时,做好对贩卖和使用假币案件的查堵,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假币案件。安全部门通过特殊工作渠道,搜集、掌握贩卖假币活动情况,及时向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假币线索。

  (三)大力宣传,提高实效。一要继续做好日常反假宣传工作。各金融机构要根据规划,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常年宣传活动,各营业网点全部对外悬挂突出反假货币宣传标语的横幅,宣传画张贴上墙并定期更换,在柜台外配备摆放人民币鉴别机具,以方便群众鉴别货币真伪。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不定期深入农村,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提供金融服务,防止假货币坑农、害农的现象发生。二要深入开展反假宣传月活动,造成声势,提高反假宣传月的实效。各地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各职能部门在总结以往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经验的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反假货币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工作,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逐步完成对全区94个乡(镇)、1588个行政村的反假宣传、普及工作,使绝大部分群众能了解和掌握防假、识假货币知识,把“反假货币,人人有责”的宣传主题理念真正深入到广大农村群众中去。三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广播电视台等各种媒体每年有计划地开设人民币反假货币专栏,广泛宣传假货币的危害性及反假货币知识、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开监督电话,各有关职能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四要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的反假、识假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当地人民银行和教育局的牵头协调下,有计划地开展对中、小学校学生的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和不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前提下,在中、小学校开展反假货币教育,让中小学生掌握人民币识别常识和假币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要爱护人民币,动员学生将在学校学会的有关反假货币知识传授给家庭成员,起到宣传的扩展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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