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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人行海东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海东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四)最大限度提供流动性支持

  一是对农村信用社,人行海东中支将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限额,加大资金调剂力度,用足、用好支农再贷款,对“三农”贷款需求给予最大程度的满足;二是积极争取再贴现限额和短期再贷款额度,对于流动性出现暂时困难的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及时安排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确保金融体系流动性充足。

  三、“三协调”。即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信贷信用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协调有关方面推进担保机制的建立健全;协调有关方面建立健全政、银、企沟通机制,为其实现合作共赢搭建平台

  (一)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信贷信用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人行海东中支将认真履行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加强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的沟通,紧密配合,认真落实行署《关于开展信贷信用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东署[2008]22号)中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诚信宣传教育,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切实做好存量盘活和收回再贷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治理活动的经验,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的有益做法,研究建立辖区信用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居民等树立诚信意识,加快信用环境建设步伐,为地方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协调有关方面推进担保机制的建立健全

  人行海东中支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三农”、中小企业、下岗失业小额贷款等的信用担保体系,推进辖区担保机制的建立健全,促进各类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通过设立面向“三农”、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如发展互助担保组织,建立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展担保业务,为“三农”、中小企业等的发展提供担保平台,有效解决辖区贷款投放的“瓶颈”约束。

  (三)协调有关方面建立健全政、银、企沟通机制,为其实现合作共赢搭建平台

  人行海东中支将会同政府有关部门、银监分局等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建立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的新思路,搭建政银企合作的平台,推动经济金融良性互动。一是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合作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金融助理的作用,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合作联席会议,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资金融通、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建立银企沟通联系机制。企业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提供包括行业情况、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信息,提高企业透明度,让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企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将金融改革发展情况、信贷政策、金融新产品等向企业通报,使企业及时了解金融管理规程、信贷政策、信贷审批管理程序、新的金融产品等,以增强互信,不断密切银企关系。三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以更好地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向。要及时对全区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并向各家银行的上级行通报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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