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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人行海东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海东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二、“四最”。即最大限度提供更多融资方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之路;最大限度降低利率水平,让利于企业和“三农”;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汇划效率;最大限度提供流动性支持

  (一)最大限度提供更多融资方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之路

  一是积极探索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推行“速贷通”、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信用协会、农民工卡等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二是积极探索金融支农的新模式,探索建立“公司+农户+信贷”、“公司+专业组织+农户+信贷”、“公司+农业保险+农户+信贷”、“公司+财政撬动+农户+信贷”、“政府+种植基地+农户+信贷”等多种信贷支持模式,有效满足订单农业的金融需求,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三是创新外汇理财产品,鼓励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四是大力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人行海东中支将会同海东银监分局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密切协作配合,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鼓励、引导和督促乐都兴农资金互助社以面向农村、服务“三农”为目的,扎扎实实依法开展业务经营,在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控制水平的基础上,立足地方实际,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为“三农”经济提供低成本、便捷、实惠的金融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完善辖区金融体制,改进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最大限度降低利率水平,让利于企业和“三农”

  一是各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最大限度给予所评定的信用企业利率下浮,让利于企业,与企业共度难关;二是农村信用社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对评定的信用户只要满足贷款需求,贷款利率下降到9%以下。

  (三)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汇划效率

  一是充分发挥大、小额支付系统功能,加强对清算系统的动态监测,确保支付、清算系统畅通运行,提高资金汇划速度;二是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引导、鼓励企业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提高支付清算效率;三是扩大国库直接支付涉农、转移支付等政府性补助资金范围,畅通国库资金支付清算渠道,实现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所需资金快速直达最终收款人;四是提高现金预测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现金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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