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人行海东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海东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东署办[2008]184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海东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金融支持海东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人行海东中心支行 二00八年十二月)
近几个月来,国际金融危机日趋加剧,国内经济减缓趋势明显,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形势比较严峻,海东地区部分行业也受到较大影响。截至三季度末,全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增幅、全社会投资、财政收入增幅等分别同比回落0.7、5.6 、6.2和3.6个百分点,物价继续高位运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达111.5%,全区经济发展面临着较大挑战。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辖区金融机构必须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应对。为此,人行海东中支提出“一增、四最、三协调” 综合措施,具体如下:
一、“一增”。即增加有效信贷投入,确保信贷总量不断增加
为全面落实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今年后两个月,人行西宁中支将组织全省金融机构增加40亿元信贷投入,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辖区信贷份额,确保年初上报的信贷项目得到全面落实;同时加大窗口指导,引导辖区金融机构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有效信贷投入,确保信贷增长不低于10%。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要求,根据辖区各类企业实际情况,在流动资金贷款上给予重点扶持,帮助成长性好的企业度过难关,加大对技术改造、兼并重组项目、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中小企业、三农、消费等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
辖区金融机构要切实抓住宏观政策调整和国家加大对青海等藏区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结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对青海东部综合开发区、各县工业集中区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功能,引导辖区经济和谐健康发展,大力支持现代农业、金属冶炼、金属制品加工业等发展成为我区的主导产业,形成有效的产业集群,为地方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