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王连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明钢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鞠清莹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任雅芹 市监察局副局长
金 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太宗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政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关佐渡 市农委副主任
姜乃斌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 松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增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姜乃斌(兼)。
四、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重点考核各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机构设置、激励引导机制建立、财政投入、实施方案制定、工程计划落实、目标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信息宣传等工作情况。
(二)筹资投劳。重点考核各级政府通过制定和落实“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等筹资投劳政策和办法,组织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投工投劳,吸引、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发展民营水利等情况。
(三)农建规划。重点考核各地是否结合本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编制、审查审批工作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项目库的建立等情况。
(四)工程建设与管理。重点考核工程建设中管理、监督检查、建设程序以及工程建成后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
(五)科技水平。重点考核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科技含量等情况。
(六)工程效益。重点考核工程配套是否完整,规划建设目标是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是否实现最大化,标准高、质量好、效益突出、管理规范的精品工程的数量及其导向和示范作用等情况。
五、评比办法
“十二五”期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每年为一届。考核指标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竞赛活动设县、乡(镇)两级政府优胜奖,县、乡(镇)两级政府先进奖,市、县两级水利系统优秀组织服务奖和村级农建“一事一议”先进奖。县级政府优胜奖、先进奖,市、县两级水利系统优秀组织服务奖以及村级农建“一事一议”先进奖的获奖单位数量由市“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情况确定,乡(镇)级政府优胜奖每届设25个,乡(镇)级政府先进奖每届设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