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行政学院中安排防治艾滋病、性病知识讲座。
十四、市外办、市经贸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对有关艾滋病、性病对外合作项目优先安排、审批并协调运转;
2、织对本部门直属单位出国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对援外和承包劳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对用于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进口设备、试剂减免税的审批。
4、开展对出入境人员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落实有关艾滋病监测措施和进口血液制品的查禁工作。
十五、市交通局
1、利用机场、车站及交通工具等场所,对旅客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监测与管理工作;
2、组织对本系统及直属单位职工进行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对外援和承包工程劳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市民政局
1、负责因艾滋病致贫、其个人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水平;
2、协助卫生部门对被救助人员进行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监测管理。
3、协助卫生部门组建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支持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十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对有劳动能力且有求职要求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创建宽松的就业环境,帮助其实现就业;
2、配合有关部门在企业职工中进行防治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市民族宗教局
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提供民族县、区少数民族特殊习俗的资料,开展有关调查,提供改进意见,协助处理宣传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
2、负责安排、指导本部门主管宣传教育单位开展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
十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卖淫嫖娼、吸毒和贩毒活动,加强对娱乐和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