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市司法局
1、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参与有关调研及防治措施的实施;
2、加强对《
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3、承担被收容、劳改、劳教等在押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按有关规定进行性病检查、治疗和保外就医,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艾滋病监测;
5、严格禁止在押、劳教人员发生贩毒和同性恋行为,严防毒品和注射用具流入在押场所。
九、市教育局
1、负责全市各大、中院校开展艾滋病、性病防制知识及性知识教育,并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和大学、中学健康教育课和健康促进学校内容,在大学生中开展性安全知识的教育;
2、负责研究、制定有关青少年学生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学的政策问题;
3、探索适合学生群体的健康促进策略,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相关干预措施;
4、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国外留学生艾滋病的监测管理和出国留学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十、市计生委
1、结合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机构,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性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2、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技术,落实相关干预措施;
3、研究指定具有防治艾滋病、性病作用的新型避孕技术和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市政府法制办
负责审查或组织制定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十二、市编办
研究解决艾滋病、性病防治和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三、市人事局
1、与卫生局协同制定鼓励专业人员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