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鼠疫防治工作规划(2003―2008年)》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鼠疫防治工作规划(2003-2008年)》的通知
(承市政〔2003〕18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承德市鼠疫防治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承德市鼠疫防治工作规划(2003-2008年)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包括动物间鼠疫和人间鼠疫,人间鼠疫一般由动物间鼠疫传播而来,其传播速度快、流行范围广、来势猛、发病急、病死率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广大鼠防战线同志们的艰苦努力,鼠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地控制了鼠疫的传入和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鼠疫防治工作,确保首都和内地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原则

  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地方病工作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施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策略,认真落实以监测、灭鼠、人群防护、宣传教育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实现省委提出的"鼠间鼠疫不下坝,人间鼠疫不发生"和省鼠防工作5年规划目标的要求。

  二、工作规划

  (一)、围场、丰宁两县坝上地区主要宿主动物平均密度,到2005年控制在1只/公顷以下,到2008年达到0.2只/公顷的控制标准;其它县、区家鼠密度控制在5%以下。

  (二)围场、丰宁两县坝上地区做到按各类生态面积0.5%比例分层抽样,每年重点在4-7月开展监测工作,抽样面积每年递增0.1-0.2%,到2008年达到1%;增加对交通枢纽、皮毛集散地等其它区域的监测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