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流域治理项目
五年来,全市利用以工代赈扶贫资金472万元,加上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共1443万元,完成小流域治理11.22万亩,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
6、草场建设项目
五年来,全市利用以工代赈扶贫资金100万元,加上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共416万元,完成人工种草3万亩,引进绒山羊500只,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打下了基础。
第二节 存在不足及问题
“十五”期间依照国家、省有关以工代赈政策和资金投向范围的规定,我们加强了对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由于地方政府财政紧张,个别县区在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很难保证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个别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与批复存在差异;二是因计划下达较晚,受气候条件影响,不能保证当年工程当年完工,从而影响以工代赈扶贫效益的最大发挥;三是特殊的地理条件使得实施项目一定程度存在“小、散、多”现象,没有体现出规模效益;四是大部分贫困村多在偏远山区,基础条件较差,治理难度大。
第二章 “十一五” 以工代赈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是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时期,同时也是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并提出要推动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有效体制机制,在指导方针、政策措施上注重加强薄弱环节,特别要重视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为新时期的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自《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后,以工代赈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去年,国务院发文明确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的审批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和执行主体是国家发改委和省及以下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已经制定了《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这是新时期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依据。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就要认真研究和把握以工代赈在新形势下的定位,使之在反贫困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十一五” 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要突出特色、突出集中连片、突出综合开发,要尽量安排贫困群众参与,同时还要提高以工代赈工程补助标准,使得劳务报酬以扶贫性质充分体现。我市各县也相应成立了以工代赈办公室,为加强项目管理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