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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规划局关于盛和丽园1―11号楼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规划局关于盛和丽园1-11号楼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1〕91号)


天津津西华诚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盛和丽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你公司在西青区营冰路承建的盛和丽园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对外销售1-11号楼住宅建筑面积73890.9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7521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8649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2门

1号楼

7554

2号楼

8219

8190

3号楼

8319

8290

4号楼

8319

8290

5号楼

7654

6号楼

7601

7号楼

7363

8号楼

7313

9号楼

7213

10号楼

7213

11号楼

7263

总体均价

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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