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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9月16-22日开展无车日宣传活动

  1. 媒体宣传: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对无车日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倡导,为活动的开展营造声势氛围。

  2. 户外广告宣传

  (1)在重要交通路口、路段进行气球标语宣传

  (2)粘贴标语或标识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上进行宣传。

  (3)利用室外液晶大荧屏滚动宣传(重百商场和佰腾数码两处)。

  3. 短信宣传:通过短信方式向市民宣传无车日的理念,呼吁市民通过无车日活动的开展,自觉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

  (二)动员全民参与,倡导低碳生活

  1. 无车日当天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带头乘坐公交车,体验无车日,并接受媒体专访。

  2. 无车日当天各级政府部门及机关工作人员选择步行或乘坐公交车上班。

  3. 无车日当天开展“绿色交通志愿者”步行活动,倡导绿色出行。

  4. 无车日当天开展“绿色交通志愿者”自行车骑游活动,倡导绿色出行。

  (三)对个别城区干道实行交通管制

  无车日当天(9:00-12:00)对主干道新区转盘至江城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除公交车、出租车和特种车辆可以通行外,其它机动车辆禁止驶入通行。

  (四)对绿色交通相关指标进行监测和统计

  1. 无车日前一天和无车日当天选择实行交通管制的适当地点对交通技术指标(车速、车流量)进行监测和统计,将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评估绿色出行方式对交通畅通的效果,并将统计和分析结果报领导组办公室。

  2. 无车日前一天和无车日当天选择实行交通管制的适当地点对空气环境指标(如空气中PM10,NOx含量、噪音等)进行监测和统计比对,评估绿色出行方式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效果,并将统计和评估报告报领导组办公室。

  3. 无车日前一天和无车日当天选择交通管制区域内重要公交站点对公交车乘车人数和公交车运行一趟次时间进行监测和比对,评估出绿色出行方式对便捷市民出行的效果,并将统计和报告报领导组办公室。

  六、活动要求

  (一)各参与部门和单位要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泸州市2011年城市无车日活动具体安排及流程》(详见附件1)的具体部署,结合实际做好相应工作,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单位于9月16日前将安排落实情况报活动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社会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确保本届无车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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