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二)进一步促进自主创业。

  在全省确立并推行创业富民理念,积极改善创业政策环境,简化创业行政审批程序,支持和鼓励创业。加快构建创业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中心和基层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人员提供多方面的基本服务。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中介机构,支持和鼓励中介机构为创业提供专业服务。各地应重点扶持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创业示范作用强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以深入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建设为契机,结合现有园区,实施农民工创业试点工程建设。选择10个左右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开展农民创业促进工作试点,初步形成有利于农民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方便、及时、有效获得资源的创业平台。加快建设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项目。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大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小额贷款作用,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快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三)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完善及时的职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职业培训等服务,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各类求职者自主择业。要加快建设县、乡两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尽量扩大覆盖面,发挥服务功能,促进充分就业。继续建设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提高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信息联网、资源共享的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为目标,建立培训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培训、在职培训和创业培训。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加强技工院校、农村科技培训中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的建设,积极创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发挥技工院校引领作用,提高技工教育培养层次和能力。力争到2015年,全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收高中以上毕业生的比例达到60%以上,重点培养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服务产业的实训基地和实训中心。在全省东、中、西三个区域建设3个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同时,建设10个具有当地特色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提升改造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快建设以兰州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为核心的一批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和技能鉴定中心。

  (五)突出重点群体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坚持市场导向就业原则的同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民生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效果好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对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强化社会、政府和高校责任,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出台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和帮助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

  切实支持农民工就业。继续实施劳务输出战略,加强有技能劳动力的输出工作。在提高培训效果的基础上,拓展劳务输出区域,广开农民工就业渠道。组织实施劳务品牌工作,突出甘肃劳务特色,提高输出人员素质和技能。同时,随着全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积极促进全省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着力推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完善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推动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形成以扶持自主就业为主、多种安置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格局。

  加大对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型城市和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开发大量适合困难企业职工就业的岗位。组织开发一批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招用企业就业困难人群就业。针对妇女、孤儿、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求职困难群体和人员,通过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加大援助力度,促进就业。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引导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帮助各类劳动者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就业利益。开展基层仲裁院试点建设,努力解决基层调解仲裁机构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提高仲裁服务能力。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